Founder of papillon,兼差在Polysh任職共筆。 熱愛時尚及色彩,旅行是人生動力來源,33歲離婚是目前人生最正確的決定。
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
burberry粉餅
大學的時候有過一段很愛買彩妝品的年紀
那時候的室友說永遠忘不了進到我房間就看到擺滿一床的保養品+化妝品
(這種年紀多半都會被廣告洗腦,看了松島菜菜子就覺得用了這個保養品也能長的和她一樣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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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
這些事 ...
最近有些不是很愉快的事
竟然有人能不可思議的拆我的爛汙,當我問起時還頗有"這又如何"的飄撇態度
人在25歲之前可能被允許做一些荒唐的事然後改過(who knows?)
放朋友鴿子,重色輕友,不懂交情,,分不出事情輕重諸如此類的,但堂堂邁入而立之年繼續做這樣的事情不臉紅?
麻煩別人是要適可而止,並且懂得說謝謝的常識,跟hermes永遠不可能把birkin擺在架上賣是同一種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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